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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安装承包合同模板集合6篇

   来源:学问社    阅读: 2.2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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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装承包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安装承包合同模板集合6篇

安装承包合同 篇1

甲方:(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以上简称甲方)

为确保宜居春水湾小区工程按时、保质顺利完成,甲方将本工程安装部分工作量以包工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一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1、工程名称:

2、承包范围:

(1)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安装,包括屋面、阳台、空调等排(气)水管道及临时水电安装。

(2)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机具、工具、用具。

(3)所有预留孔洞的堵塞(包括烟道等需要二次浇堵)。

(4)涉及安全和实用功能的一切检验、检验合格、如不合格二次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清地面前发生垃圾由他人清理,如在地面清理完后再发生垃圾自行清理,如不清理重罚。

(6)如发生点工,大工按元/工日,小工按元/工日计算。

二、材料管理

1、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浪费第一次给予警告,屡教不改将于每次500—5000元罚款。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偷盗材料现象将于每次5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于清除场外,工程款不予结算。

三、工程质量

按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含变更、核定)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的验评标准,确保达到优良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及施工规范施工,各分项、检验批确保一次验收合格,如出现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甲方将处300—3000元/次的罚款,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处理)的工、料费及相关费用,造成延误工期的将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期罚款。材料及相关费用由现场管理人员折算金额,在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没有任何理由及借口。

四、工期要求

按项目部现场工程的整体进度乙方必须听建设单位及项目部的统一安排,统一调动,不折不扣地完成每一阶段下达的工程计划任务,如不能完工,乙方延误工期项目部有权调动人员插入,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20xx—5000元。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的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按计划及时提供材料到施工现场。

(2)进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交底及现场施工进度计划交底。

(3)协助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及安全监督,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及安全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不得威胁和阻碍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

(4)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否则造成影响乙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职责和义务:

具体事宜参照与本协议起同等效力的《公约》。

(1)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操作规程、规范施工,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组织生产,确保计划进度按时完成。

(2)乙方必须保证经常性工作人员的人数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协议签字人必须常驻现场,按时向甲方相关人员报到。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材料整堆整齐。

(4)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调配。做好现场综合治理工作,不许打架群殴,严禁酒后施工,严禁盗窃现象发生。

(5)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现场安全教育工作,因此安全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劳动力来达到甲方要求的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变换班组)并按乙方所完成验收合格工作量50%结算,未完成的工作量,及不合格的工作量不给予结算。

(7)如乙方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质量要求,除罚款外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更换班组)并按乙方所完成验收合格工程量的40%结算。

(8)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所完成验收工程量不予结算。

(9)如乙方单方终止协议,中途敲价等行为,所完成工程量不予以结算,如无故停工未得到项目部的同意将处贰万元罚款。

(10)如乙方不能按进度的情况完成,甲方有权将本工程承包给其他班组施工,乙方无条件服从。

(11)甲方按协议向甲方付款,乙方必须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而造成社会影响,甲方将不给乙方任何结算,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2)乙方无偿派专业水电工在施工现场配合项目部对施工临时用水电的设置、维护、维修等且跟踪服务。

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由于乙方为独立法人承包,所以乙方的施工安全所产生的经济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任何情况下与甲方无关,乙方施工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施工操作规程。

(一)、乙方工人进场必须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身体体检。未经教育和体检人员不得上岗,私自上岗的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人员上岗严格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甲方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严禁有违反的现象,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乙方施工人员在操作中严禁私自拆除或移动现场任何的安全措施、防护和安全标志,违者根据所造成后果的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每天施工前班组长应向每一位工人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和施工作业内容交底,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在未整改前不得施工若擅自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安全隐患整改期间,工期顺延;如甲方施工人员违规要求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班组人员操作必须合理正确使用各项安全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等。违反的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给予50—100元的处罚。

七、承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结算执行方式:以图纸面积计算,如洁具安装甲乙双方各置一半,11#楼按每平方00元包干价。

八、价款支付方式

气安装结束20%。水电盒全部安装结束

九、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芜湖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签定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中标的项目用电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

2.工期:20xx年 月 日 至20xx年 月 日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工程总价为:¥####元(包含本项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及施工、安装、调试、税金等一切费用)。

4.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供电主管部门规定的用电设施定位、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遵照合同附件规定的条款提供材料 ,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甲方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第一时间进行调换,若因材料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参照《福建省水电工程安装质量标准》施工。

2. 乙方须对学校实训室所有设备用电量进行精确测算,确保所有设备材料须经过正确合理的施工、安装、调试后能组成满足学校实训室所有设备供电需求的供电系统。

3. 乙方施工、安装、调试的供电系统须与学校实训室设备进行对接,并对设备进行通电运行测试,实训室所有设备必须通电运行正常,否则不予验收。

4.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第五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签订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元)作为乙方购买材料预付款,本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增值税票给甲方,甲方凭票付清合同剩余总金额的70%(即:¥######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200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30 %(即:¥#####元)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其它约定

1.甲方负责运输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施工工具到达施工现场,乙方施工期间食宿自理。

2.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安装承包合同 篇3

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

投标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炉一机工程所有高低压配电设备、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系统、变压器及其配套系统、锅炉、汽机系统所属配电设备、DCS系统等的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全国统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发电机与电动机检查接线、金属构件、穿墙套板、滑触线、电缆、防雷接地装置、10kV及以下架空输电线路、配管、配线、照明器具、低压电器设备、运输设备与电梯电气装置等安装及电气设备调试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10kV及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

1、高低压电缆及电缆桥架敷设安装、高低压设施设备及电缆保护管土建施工制作。

2、高低压配电柜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3、由高压柜到变压器及安装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4、发电机组安装及由发电机至各高、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

6、高低压计量系统安装调试,必须按供电公司的要求配置。

7、接地系统安装和接地电阻测试(包括配电房门框、门扇接地)。

8、高低压配电工程中相关的预埋、塞缝等项目。

9、热控及DCS系统的安装调试。

10、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

11、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如报建需增加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以上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清包工程,甲方只提供设备(距施工地点100米)及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源,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50米内。其它所有消耗性材料、吊装费、运输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

2、本工程严禁分包或转包。如有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四、合同工期:

五、工程结算、支付方法

本次安装工程总造价为一次性总包干价,包括政府的规费、开工报告费用、锅炉检测费及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若一次性监检不合格时,所发生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总安装费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甲方施工工地一周内付工程款的30%,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具备筑炉条件后付工程款的30%,锅炉试运验收合格提供竣工报告后,乙方需从沂源县地方税务局开具建筑安装工程全额发票一周内支付工程款的30%,剩余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贰年,运行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5%,运行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5%。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运输道路。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设备图各一套。

(3)、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

(4)、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供应相关的设备。

(5)、配合乙方办理锅检、质检的有关手续。

2、乙方职责

(1)、开工前,乙方负责办理与本要求相关的《开工告知》等所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做好施工人员、机具材料的进场安排;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五天内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工地,并对甲方的设备材料进行交接、看管。

(2)、在规划的场地内布置施工临时设施。

(3)、管理好自身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图、技术资料于甲方(并提供电子版),甲方在半个月内办理签证审核手续。

(5)、乙方应优先采用甲方指定厂家的材料(焊条、焊丝、氩气)。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质保书、合格证齐全,并由乙方承担其质量问题。

(6)、乙方必须提供所有高压焊工的原始证件,接受甲方的审查。

(7)、乙方必须提供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接受甲方的检查,此项目未完工前不准更换负责人。

七、工程质量及有关要求

1、本工程以现行国家规程、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2、分项工程竣工或重要项目施工完毕及隐蔽工程验收,乙方要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代表,并提供质检记录和工具,叁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生效,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发生返工、修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有乙方承担。

4、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证(或证件资质达不到行业标准)对所安装部件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返工,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甲方还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每人次。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不得私自变更图纸,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如乙方私自变更图纸所产生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不含甲方所提出的图纸变更)。

6、因本次施工为立体交叉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不应以赶工期为由妨碍其他公司施工,甲方必须坚持土建配合安装为原则,并协调好各施工队的施工秩序,若出现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

7、安装质量质保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贰年之内乙方应无偿负责处理由乙方安装的工程所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并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在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安装质量等问题引发甲方的重大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8、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安装进度、质量状况、安全情况等,决定部分项目的安装是否继续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决定部分项目不再由乙方安装,甲方将协调另行转包,其相应的工程款甲方将从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程安装,甲方将不另行转包。

9、设备防腐费用为人民币元整,若乙方对设备防腐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将设备防腐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另找施工队伍。

10、因甲方要求的技改部分(含设备变更、设备质量缺陷处理等,不含需返厂处理的)及增加的爬梯等所有部分,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更改壹次为准)

11、承压部件的探伤为100%(其中射线探伤为50%,超声波探伤为50%)。费用由乙方负责。

12、乙方派驻甲方的项目经理工程期间不得另派他人。项目经理离开施工工地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并在保证不影响安装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前提下,必须在48小时内返回施工现场。

13、乙方对所有承压部件安装前都需用压缩空气或蒸汽进行吹扫。乙方对所有阀门在安装前应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和必要的解体检查处理。

14、本工程所用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负责,但需经甲方与监理方确认其质量,否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若乙方违规使用辅助材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15、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不论是否经过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均应负全部责任,不能以处理事故为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推迟工期的要求,更不能造成隐患。

16、对于设备水压试验、蒸汽冲管等所需的设备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工具吊装机械,计量控制装置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并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8、乙方在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的监督,并根据要求及进度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材料合格证、质保单、各类实验检测、事故处理等报告,并签字认定。监理方提供的文件乙方不得拒签,否则,每发生一次扣工程款人民币5000。00元,(如发生争议需三方协商解决)

八、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

1、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适用于本工程。

2、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及部颁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如:《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等相关标准以及“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等等。

3、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按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有关篇为依据;如:“锅炉篇”、“加工配制篇”等以及电力部颁发的机组达标的有关规定等等。

4、对不在规范验评标准范围内的,执行设计院、制造厂及甲方叁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和施工技术要求。

5、本工程执行下列有关规范、规程但不限于以下规程、规范。若有新的标准则必须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国务院)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动人事部)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DL/T869—20xx)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检验篇)(DL/T5048—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焊缝射线检验篇)(DL/T5096—9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辅助设计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文)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91)

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5001—91)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80)电技字第26号

6、除上述由国家及电力工业部颁发的规范、规程以外,检查验收仍需遵照图纸、文件;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货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的条款;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及相关监理文件。

7、特殊要求:所有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等受热管道安装前均要做清扫、通球试验。

九、设备材料的供应:

1、甲方所有设备到厂后的卸车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甲方、乙方、设备供应方三方共同参加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给乙方。

2、甲、乙双方办理好设备的移交或领用书面手续后,即移交乙方现场保管使用。

十、开工调试和竣工验收

1、开车调试过程中,乙方参与调试(协助甲方调试)并跟踪和处理调试过程中设备出现的所有问题。

2、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必须不低于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159号文颁发的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3、部分工程具备竣工条件,由乙方提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甲方和监理方在验收期限三天内进行检查验收,并按部颁标准评定工程质等级。

4、锅炉整体试运行168小时,叁方(甲方、监理方、乙方)确认合格验收后五天内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竣工之日从次日算起。

5、锅炉整体启动运行验收后15天内,乙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6、乙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甲方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7、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一式六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一份电子版)。

8、乙方如不按要求按时提供工程档案资料,每延误一天处以20xx。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扣留剩余工程款和不予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为止。

十一、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

(1)乙方在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与甲方签定相关的安全协议并交纳人民币20000。00元保证金。

(2)、有关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照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3)、乙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4)、乙方单位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

(5)、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定期安全扩建例会。

(6)、乙方应维修所有的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7)乙方在整个工地实现“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8)、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对于无理取闹者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2、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并履行报批手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办理出入厂手续,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乙方的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生产临建整洁、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

(3)、乙方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4)、乙方必须在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设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5)、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施工设备事故,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计划和报告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及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并于乙方在机具进入施工现场前交至甲方审核。

(2)、乙方应编制工程施工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后实施。

(3)、重要部件安装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吊装方案),报监理方和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十二、其他事项:

1、整个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以设计交底后的图纸为准,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出通知单,乙方按通知单要求施工。

2、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增补要求、签证单、会谈纪要都是本要求的一部分。

3、本要求约定乙方对甲方的投标文件所有承诺条款与本要求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尤其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施工人员必须与投标书的承诺相同。

5、整个安装工程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准转包他人。

6、本要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要求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若在执行本要求过程中甲乙双方出现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8、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签章后生效。

9、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 : (简称甲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1. 甲方将一套带钢轧机设备承包于乙方施工,安装范围:750Φ平轧、650Φ立轧机机组地脚螺栓的布置,机前机后辊道的地脚螺栓布置;750Φ平轧、650Φ立轧机组安装,机前机后的辊道安装;750Φ平轧、650Φ立轧电机等相关联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都属于承包范围内。以上工程甲方应付乙方承包安装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包括甲方的差旅费等)

2. 甲方需提供所有设备施工图纸、设备材料及时到齐,以免造成工期延误。

3. 甲方需负责所有安装人员的食宿费,安装所需的工具及必要劳保用品。

4. 在乙方施工时甲方需提供4名员工配合施工。

5. 乙方负责所含项目的具体安装、操作,乙方按图纸施工要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并服从设备生产厂家的指导。

6. 乙方安装完毕需确保设备安装无误和有设备生产厂家主持调试乙方应全程陪同,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7. 付款方式:在乙方工程技术人员进厂后,甲方需先付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预付款,设备基础完工后再付人民币贰万元整,此后每

月按进度给予结算。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应在一周内结清余款。(注:设备基础工期为15天内完毕)

8. 本工程以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该工程质量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必须符合安装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本工程上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9. 奖罚条例:在轧机基础施工过程中如超出工期,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每日1000元;如提前完工,甲方奖励乙方每日1000元。

10. 违约责任:如乙方因自身施工技术不足,不能胜任该安装工程,中途退场,乙方不得结算任何工程款,甲方有权索赔。

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项目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期:

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整(¥元)

5.2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3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6.4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8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

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2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3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8.5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8.8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21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

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XX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11.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11.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12.2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12.3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4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13.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3.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3.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3.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6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0.1%的违约金。

13.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3.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

安装承包合同 篇6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甲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 施工地点:--------------

1.1.3施工范围: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乙方完成(施工内容),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现场签证变更为准。 乙方负责辅材、人工、机械费用,设备及主材料由甲方供应。

1.2主要日期

工程完工日期: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运行大表。

1.3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及国标焊接标准。

1.4 合同价款

1.4.1 本合同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整包干价;符合本合同

1.1.3范围内的工程量价格不再做调整。因设计图纸变更或业主要求增加的工作量,得到工程建设方的工作量签证认可后,另行结算。

1.4.2以上价格包含:(施工内容)。

1.5 价款支付:(双发约定付款方式)。

1.6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有发生的一切与工程有关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签字)后生效。

1.8 甲方违约责任

1.8.1因工程变更等产生的合同外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1.9 乙方违约责任

1.9.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行施工,乙方应当进行维修或返工,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并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9.2乙方因技术及其他原因造成施工过程中,乙方损坏或损毁甲方提供的主材料,乙方照价赔偿并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1.9.3乙方负责对施工的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不按时对农民工发放工资,造成农民工围堵或聚众闹事,甲方有权从其工程款内扣除农民工工资发放。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及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10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1.11本合同共3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住所: 住所:

证件号: 证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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