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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来源:学问社    阅读: 1.4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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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成功与不成功之间有时距离很短只要后者再向前几步。自己打败自己是最可悲的失败,自己战胜自己是最可贵的胜利。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7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就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7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的类型

(二)协商解除

(三)法定解除(单方解除)

1.劳动者单方解除

(1)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

①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提示】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随时通知解除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不需事先告知解除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随时通知解除的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提示1】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不足20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10%的,无需执行上述程序。

【提示2】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提示3】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知识点练习·多选题】张某在甲公司做销售员,签订有1年期劳动合同。公司对销售员每月定有销售指标,规定3个月完不成指标属于不能胜任工作。张某已连续3个月没有完成指标。下列分析判断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可以以不能胜任为理由通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不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B、如果甲公司和张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张某表示同意,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甲公司应支付张某经济补偿

C、如果甲公司和张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不同意,则甲公司应对张某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张某仍不能胜任工作,则甲公司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D、如果甲公司和张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不同意,则甲公司应对张某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张某仍不能胜任工作,则甲公司在额外支付张某1个月工资的情况下可以通知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参考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上述情况下单位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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