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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作文(汇编15篇)

   来源:学问社    阅读: 1.9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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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作文(汇编15篇)

我喜欢的作文1

“安若初阳静如莲,自有清风过心田。”

我喜欢这句诗。喜欢诗中的这份宁静,这份淡然。初晨,清风拂动,清荷摇曳,空气中弥漫一种淡淡的清香。漫步在湖畔,行走在绿阴中,尘世中躁动不安的心便慢慢安静下来。

我想,我喜欢的生活,应该也是如此吧,简单,从容,沉静。

过一份自己喜欢的生活,就是幸福。

我希望我的生活,有诗,也有远方。我喜欢用简单的文字来表达我的心境,记录我们的生活。或喜悦,或悲伤,几句清新的诗行,装饰我如莲的梦境。我也喜欢坐在明亮的窗前,打开一本发黄的线装书,在茶香袅袅中,与时间对话,独享一份安逸。

我喜欢花儿。喜欢那一树树的花开,五颜六色,散发着生命的气息。同样,我也喜欢绽放在孩童脸上的笑意,那是盛开在冬日阳光里最美丽的花朵,明媚且温暖。

我喜欢紫色。我向往的生活里,应该有一份浪漫的紫色。我喜欢紫气东来的祥和与温暖。一份美好的回忆,在紫色的薰衣草的味道里氤氲着浪漫的诗意。连梦,都晕染淡淡的紫,一如那紫色的玫瑰酒香。

我喜欢音乐。没有音乐的日子,像一蓬枯草,了无生机。一个清净的小院,一张褐色的古琴,看弱柳扶风,赏明月如镜,曲韵清幽,品味生活给予我们的安宁。

枕着一曲清音,轻吟几句诗词,在淡淡的荷香里,将记忆拾起,然后用目光勾勒一份融融的情愫。

一曲空寂的弦乐,应和我平静的心情。丝竹声声,风轻云淡。一个浅浅的微笑,一个无言的凝眸,都会成为生活中一个很有味道的插曲。

我也可以踏着如莲的脚步,和着远方不知名的楼阁里,飘来的曲韵,把前尘往事放逐,然后携一缕清风入梦……

就将日子装饰成这个样子吧,就这样“安若初阳”,就这样“安静如莲”,相信生活中“自有清风”拂过心田。

我喜欢的作文2

每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都会有一个偶像,这个偶像也许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但或许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我的偶像不是别人,就是我的母亲。

你也许会有疑问:你的偶像怎么回事你的母亲?偶像应该是像周杰伦或成龙那样的才对呀?没做,偶像一般都是那类的吧,可我还是会执拗底说:“母亲就是我一生的偶像,我为我有这样的一个母亲而骄傲!”为什么呢?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了广东打工了,很少回家。于是,童年的记忆中就只有母亲的映像残留。我还记得,在还没有开始上学的时候,母亲就经常带着我工作,那时候母亲只是一个纺织女工,工资微薄,地位卑微,房子也是租的,还很小。

虽然如此,但我的童年并没有因为父亲的不在而变得苦恼,反而很有情趣。

家里的阳台上种满了各种鲜花,但不是房东的,而是母亲亲手种下的。我很奇怪,母亲那么忙,怎么会有时间种花?母亲说:“因为花仙子觉得我们生活很困难。为了给予我们信心和安慰,就让花开得那么艳丽。所以我们要报答花仙子,努力工作,快乐生活,才不会让花仙子担心哦!”我信以为真,便天天坐在阳台上看花儿。一到春天,阳台上便显得勃勃生机,不时有一两只蝴蝶栖息在花瓣上,或者是蜜蜂舒服地躺在绿叶上。有事还有几只雏鸟站在花盆上咿咿呀呀地学唱歌。原来真的有“花仙子”,她就是我的母亲,在我不知不觉中,将阳台的花儿呵护得那么好,我很佩服她!

母亲不只种花厉害,纺织也很厉害。新年的时候,我最喜欢的新年礼物就是母亲亲手编织的毛衣了。但年幼的我并不知道,这件毛衣是母亲不知熬过多少个夜晚才编织好的;我想,当我穿上毛衣时开心的样子,就是母亲新年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吧!

母亲也有着令我敬佩的品质。有一次,邻居的小孩不小心摔下楼梯,大声的哭喊惊动了在家休息的母亲。母亲立刻将他抱去医院,医药费母亲都自己出了。当邻居要将医药费还给母亲时,母亲摆摆手,说:“不用不用,大家都是邻居嘛,理应相互帮助的。”对方感激不尽。

在众千万多鲜花中,母亲也许就像满天星一样,没有太多的鲜艳,平凡普通,但在我心中,它胜过玫瑰和百合,用一点一点的星光照亮了我的童年天空。无疑,母亲就是我的偶像,我爱她!

我喜欢的作文3

有人喜欢美丽淳朴的牵牛花,有人喜欢芬芳洁白的茉莉花,还有人喜欢翠绿欲滴的吊兰,但我却喜欢富丽堂皇、国色天香的牡丹。

牡丹花的颜色特别鲜艳,有的是高傲的紫色,有的是艳丽的红色,有的是温和的粉色,有的是清脆的绿色,有的是纯洁的白色,还有的是朴素的黄色,真是颜色丰富呀!牡丹花的花朵硕大,花瓣肥厚,花蕊也非常多,它的花瓣一层压一层,每朵花都有好几层。花瓣最多的要数“魏紫”,约有六七百片花瓣呢!一阵微风吹过,阵阵清香便扑鼻而来,让人心旷神怡。在万花丛中,它仪态万方,显得格外高贵。正所谓:“何人不爱牡丹花,占断城中好物华。颍川神农作,千娇万态破朝霞。”

牡丹花的生命力不长,开了十几天就会凋谢,它那翠绿的叶子像一张张小小的手,在微风里摆动,像在向我们招手。它的茎永远都是挺拔的,即使大风吹来,把花瓣都吹散了,但茎还是静静地站着,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得。

关于牡丹有许多的传说,其中一个是这样的:

传说很早很早以前,有一个猎人上山打猎,不知不觉进来深山老林,一望都是阴森森的一片,不见人影。寂寞之际,忽然听到鸟叫,猎人满心欢喜。正当小鸟伴着猎人行进之际,一只老鹰扑进,啄死了小鸟。猎人气愤地举起枪,打死了那只老鹰。转过头来再看小鸟时,小鸟死去的地方长出了一棵牡丹。猎人把这棵牡丹带回家,栽在自家屋后。第二年,牡丹花开,他的妻子生下了美丽的小女儿,猎人认为女儿就是牡丹的化身。当女儿长大出嫁时,猎人又将这棵牡丹作为陪嫁,送给女儿婆家。一年一年过去,“生女儿种牡丹”的人越来越多,逐成习俗代代相传。

我的家乡是洛阳,这里的牡丹闻名中外,冠绝群芳。听我的介绍,你一定喜欢上了牡丹了吧?“百闻不如一见”,有空一定来洛阳看牡丹呀!

我喜欢的作文4

美!我喜欢!

我喜欢美的东西,那一切美的事物如蜜糖一样流淌在我心中,为我的生活添上一笔色彩斑斓。

我喜欢四季的美

春天的生机勃勃,绿意盎然,一眼望去就如同走进了童话世界的森林,如此美妙。夏天的树荫繁茂,在炎热的阳光里躲进那一片凉爽的树荫何尝不是一种乐趣。秋天的枫叶,我的最爱,花园里的落英缤纷与山上的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远远的一点飞鸿影下,还有不尽的小桥流水人家,秋天宛如诗情画意的篇幅,飘荡人世。冬天,白雪皑皑,一望无际的银白,一望无际的装束,大地列开了嘴,笑看自己的新装,如此娇人,如此的迷恋!美!

我喜欢诗词的美

走进李白的浪漫主义,谁能体会他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谁能感受他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踏入李清照的戚戚惨惨惨惨戚戚,感受她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情怀,同情她此情无计可消除的悲愁,爱上她共饮长江水的思想。画面翻转,直达柳永的婉约派,那一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爱恋,辛弃疾的豪放派,豪迈的壮志难酬,为历史更添一笔辉煌。美!

我喜欢现代文学的美

鲁迅笔下的麻木思想,格林中的美丽童话,徐志摩的随笔散文,从一个新的角度去领会他们的美,夜半读红楼,红楼中贾家的兴衰,黛玉的《葬花吟》,无一不让我掉下凄美的泪水,随着吴承恩一起飞上天庭,大闹王母的蟠桃大会,又看到梁山一百零八将英雄的英姿飒爽。这些文坛精粹都是中国文学无尽的美!《飘》中的“明天的太阳会照常升起”的经典语录讲述了另一种坚强的美!

我喜欢风景的美

大海的波涛汹涌,草原的广阔无际,山林的幽静,泉水的清澈,瀑布的壮阔,我只觉得美!

我喜欢旋律的美

不论是乐器还是轻音乐,都有独特的韵味,那种指尖滑出的美妙音符,那种身临其境的感受,让我体会到了美!一个个单调的音符好似受到了魔法的洗礼,神奇的串成一首首动听的乐音,仿若世界就是如此简单又美好!

花有绿叶的衬托,蒲公英受着风的礼赞,世间的一切都装载着美的源泉,播撒下美的种子!

我喜欢美!一切美!

我喜欢的美,尽管微不足道,但仅仅是我喜欢的美罢了!

我喜欢的作文5

喜欢花,喜欢小动物,喜欢绿色的植物。却不敢种花,不敢养鱼;怕见花的凋残,怕遇宠物的离去,只能喜欢着长绿的植物,特别是绿萝。

绿萝,属于麒麟叶属植物,大型常绿藤本,生长于热带地区,常攀援生长在雨林的岩石和树干上,其缠绕性强,气根发达,遇水即活,因顽强的生命力,被称为“生命之花”。成熟枝上叶柄粗壮,长30—40厘米,叶鞘长,叶片薄革质,翠绿色,通常有多数不规则的纯黄色斑块,特别是叶面。叶片呈不等侧的卵形或卵状长圆形,前端短尖,基部呈深心形,稍粗,两面略隆起。原产自印度尼西亚的所罗门群岛。

绿萝是优良的室内装饰植物之一,因叶片娇秀的形状,放在家具上会为呆板的线条增加几分活泼,待叶片长大一点后,它会连着蔓茎微微卷起,宛若一个翠色浮雕。同时,环境学家也发现,在8~10平方米的房间中,绿萝相当于一个空气净化器。能有效吸收空气中甲醛、苯和三氯乙烯等有害气体。像新铺的地板非常容易产生有害物质。而绿萝能同时净化空气中的苯、三氯乙烯和甲醛,因此非常适合摆放在新装修好的居室中。在家中摆上一两盆绿萝,色彩青翠、极富生机,既可以装点居室,又能够净化空气,给生活平添情趣。

绿萝不仅具有观赏与净化空气的作用,同时还具有药用价值。绿萝有活血散瘀的功效,可用于跌打损伤。同时,食用绿萝花还可以降”三高“(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压)。统计显示,中国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人患有”三高“。且治疗”三高“的药物也对人体有着很大的危害。这时,绿萝花就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了。

我喜欢绿萝不仅是因为它的样子美丽,还因为有它坚韧的品质。绿萝遇水即活,插在土里也很容易存活,这说明它有超强的适应坏境的本领。我们也要学习它能适应坏境的本领,不论是在学习中还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遇到了挫折都不要先想着怪罪环境,应该先想想自己哪里做的不够好,再改正自己的不足。这样,不论环境多么恶劣,我们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绿萝看上去是再普通不过的植物,但它默默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我喜欢的作文6

这些树,我从小就喜欢他们,迷恋他们。每一次去拜访,我都试图把他们读懂。

然而,我越来越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多么不自量力。那几十年上百年的积淀哪是我能轻易读懂的?

他们高大,也有浓密的树荫,但他们粗壮的枝干上有着密密匝匝的手指宽的皱纹,皱纹上,还有意无意地覆着薄薄的灰绿色的青苔。还有的,早已被蛀空,空留着一具苍老的躯壳,冷峻地立着。

一直以来,我都很景仰他们一手遮天的气概,以及承载百年历史而岿然不动的沉稳品质。他们年复一年地走着完全相同的路,却一点不烦躁,只漠视人群的来来往往,静观百年来身边的一切喜怒哀乐。

这一次,在暮色苍茫中,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因为那些黑色的如同剪影般的树们。在深蓝的还有一线亮光的天幕背景下,他们的丰满又透着点缝隙的树冠,他们的苍劲有力的枝干,只留下轮廓。但就是这夕阳西下后衬着阴影的轮廓,突现出一份震撼人心的沧桑。正如暮色中的世纪老人,一个稳稳的背影。

这沧桑,必定是他们一切品质的基石。毕竟,他们俯瞰了百年的风云变幻,经历了硝烟又耐住了寂寞。而今,他们一脸的严肃,沉默不语,只兀自回味一个世纪的文明。人们说,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那么我想,毫无沧桑感的老树大概也会让人不寒而栗的。

这沧桑,又并非他们时刻都愿意表露出来的。他们只在如约而至的黄昏将百年慨叹宣泄。即便此时,他们也是沉静的优雅的,因为他们只叹给能够有心感受他们的人听,因为只有这些人,有着与他们相同的心境,我想。

然而,一个背影、一份沧桑、一声慨叹,哪里只是这些树才具有的呢?难道历史只给了树一双客观而冷峻的眼睛?

要么,是置身于喧嚣中的我的一场梦?

这场梦,自我出生以来一直延续着。梦里有古城故人,有成百上千年的文明在窃窃私语,还有一些或浓或淡的影子从容而稳重地挺立着……

难怪我一直固执地迷恋着这些树,渴望着他们的心境。

我喜欢的作文7

灯可以带给我们光明和温暖。以前人们都是用火照明,而现在科学技术进步了,创造出了电灯,而且现在的电灯都是各有千秋,精灵古怪。我喜欢的灯,不是这些精灵古怪的电灯,而是一直在我桌旁,默默地伴随着我一起成长的一盏台灯。

这盏灯是在一年级时,爸爸送我的。记得那时我的桌前放的是一盏护眼灯,但是这盏护眼灯却在一天被调皮的妹妹在玩耍时,一不小心碰到了地上,只听“嗞嗞”几声后,我连忙拾起它,放在桌子上,把插头插到电源上,唉!它不亮了。我急忙找来爸爸,爸爸看了看,拿起工具就开始修理,但是任凭爸爸怎么捣鼓,可它就是不亮,看来这盏灯是彻底报废了。爸爸对我说:“咱们今天下午去买盏新的台灯吧,这盏坏了。”我点了点头:“OK!”

下午,我们来到了灯市里,这里面的灯真是五花八门,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有美丽的水晶灯,有可爱的小动物台灯,还有美观大方的吊灯……我们绕着灯市转了一圈后,我一眼就看中了一盏绿色的小台灯,它大约有30厘米高,灯顶上有一嫩绿色的灯罩,灯座是一个深绿色的长方体,灯座上有一个白色的小开关,开关旁边是一个天蓝色的圆形按钮,把这个按钮顺时针方向旋转,灯光就会变得越来越亮,反之就会越来越暗。而这盏台灯中间部分的颜色则是浅绿色的。这盏台灯的颜色搭配非常和谐,并且绿色也代表着环保、生命和希望。于是我忙给爸爸说:“爸爸,我就要这盏灯了”爸爸把这盏台灯放在手里端详了半天,才开口说:“嗯,不错!”付完钱后,我就抱着这盏台灯心满意足地跟爸爸回了家。

从此,每当夜幕降临,这盏灯伴着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晚自习。在我遇到难题不知所措的时候,我望着这盏灯苦思冥想,终于玫克了一个个难关;在我学习困倦昏昏欲睡的时候,我盏灯鼓励我振作精神,坚持到底,完成了一道道作业……

每盏灯都有自己的特点,每个特点都包含着不寻常的寓意。爸爸送给我的这盏灯,它不仅仅能给我光明,更能促使我不断刻苦学习,不断进步。我喜欢这样的灯!

我喜欢的作文8

人间处处有味道,是那美食的可口,是那花草的芳香,是那母亲的慈爱……我们必须用鼻子去嗅,用眼睛去发现,用心去体会,无数种味道使你尽享其中,回味无穷。

我最喜爱的味道,莫过于诗词的味道了,一诗一词一世界。诗词的味道,首先体现在内容之美。瞧那令人陶醉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或是秋日“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唯美之景,还有夏日中“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粉嫩荷塘之夏……都是诗人心中的美景,同时也让我们觉得美。

没错,诗词的味道是美的。当我们读一些写景诗时,总会觉得身临其境,美妙的画面在脑海中呈现出来,美得我无法用文字准确形容了。我想,诗人应该都拥有一根天籁之笔吧!不然怎么会有如此之美的作品呢?但是不读书,光有笔也不行,所以我觉得天籁之笔便是诗人自己。总而言之,诗词的味道就是美的。

人们常说“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一句诗就是一幅画,一幅沁人心脾的画。不如说,诗中有画的味道。“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想象一下,一棵枯藤缠绕着的老树上有几只黄昏要归巢的乌鸦。其实我觉得后面这句更有诗情画意,潺潺流水的小桥旁,住着几户人家,多么令人心旷神怡呀!真是不得不沉浸在其中了!当然,还有一些题画诗,如:“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独钓一江秋”。这是《题秋江独钓图》,一幅画在诗人笔下,就成了一首诗,所以诗中蕴含着画之味,一股让人心灵受到滋润的画之味,好不惬意啊!

诗词其实能表达人的各种心境。看看那些诗人,高兴起来了,写一首诗,心情低落时,又是一首诗。看吧,诗还能包含人的各种心情,以这种最为优美的形式体现出来。所以诗词是有包容之味的,这一点我倒觉得诗词是有灵性的,不然,哪能包含这么多情绪呢?说诗词的味道变幻无穷,其实一点儿也不夸张,这就是它本味。

诗词是多味的,每一种味道都是那样的美妙。诗词是画的味道,是色彩缤纷的味道,是甜美芬芳的味道,是表达各种心境的味道……

诗词之味,需要我们去理解,只有真正理解,味道才会溢出来,容我们慢慢品味。

我喜欢的作文9

星期天,妈妈带我到外婆家去玩。

一走进外婆家看见院子里有两只可爱的黄狗,狗妈妈和它的孩子。它们可亲热拉,狗妈妈可疼爱自我的宝贝了,不时用舌头舔小狗。小狗呢,它很顽皮,看见妈妈用舌头舔它,就想爬到狗妈妈背上咬狗妈妈的耳朵。可狗妈妈不让它咬。它们在院子里跳来跳去,就象平时我和妈妈一齐玩。

令我悲痛的是狗妈妈被一条铁链锁着,不能自由自在跑来跑去,所以狗妈妈似乎很害怕小狗走去。只要小狗离它远一点,狗妈妈就紧紧盯住小狗,“汪汪”地直叫,好象在说:“宝贝儿,别离开我。”

看见这种情景,我被感动了,心想:原先动物也和人类一样有真情,真是母子情深啊!

小狗作文(八):

今日,我趴在阳台上,焦急而有耐心地等待着它的出现,可是很久过去了,我仍然没有看见它,心里充满了失望。

它是一只流浪狗,前几天,我无意中看到它从我家的楼下走过,顿觉它既可爱又可怜。说他可爱,是因为它有一身灰色的卷毛,小巧玲珑的身子后面摆动着一条毛茸茸的黑尾巴,让人一见就生喜爱之心。说它可怜,是因为它的身子是那么瘦,简直能够说是皮包骨头,我猜想它必须有几天没吃到东西了,要不怎样会这般瘦骨嶙峋的样貌?它的耳朵耷拉着,眼睛里流露出无助和哀伤,正漫无目的地向着远处走去。望着它孤独的身影,我不禁想起姑姑家的小狗莎莎,它不仅仅挑食,并且贪睡,长得白白胖胖,毛色油光发亮,眼神总那么神气,它还是淘气、撒娇的高手,惹得人人宠爱它,姑姑更是把它看做心肝宝贝似的照料着。同样是狗,却有着天壤之别,我的心颤抖起来,心中不由涌起一个念头,如果能把它带回家饲养那该多好呀!可转念又想到了许多的不便,最终没能迈出脚步。

也就在这时,楼下的那只流浪狗已经渐渐远去了,最终消失了……

这几天,我十分想念那只流浪狗!

今日,我趴在阳台上焦急而又耐心地等待着它的出现,心里祈祷着:流浪狗呀,祝你一路平安!

我喜欢的作文10

夏天,是一个充满诗意的季节;夏天,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季节;夏天,是一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季节。

我喜欢夏天,不是因为我生在夏天,不是因为夏天可以穿上漂亮的公主裙,不是因为夏天可以吃到香甜可口的冰激凌。而是因为,夏天充满了诗意,夏天充满了生机,夏天充满了欢声笑语。

说夏天充满诗意是因为,宋代著名诗人杨万里曾因为在六月时看见西湖最具有特色的莲叶与荷花而吟出:“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样唯美的诗句。走在一朵朵的荷花旁,闻着一阵阵清幽而淡雅的芳香,赏着唯美而不庸俗的荷花。让人不由得想起赞美荷花的语句:出淤泥而不染。初夏的荷花,让人一下子就想到了廉洁这个字眼。

初夏中充满诗意的鱼,披一身金光闪闪的鱼鳞。又使人不禁想到了富裕的“贵妇人”虽然一身金光闪闪但好不毫显示出庸俗,反现实的是动物身上特有的灵气。

说夏天充满生机是因为,诗人杨万里曾在午睡睡醒时吟出:“梅子流酸溅齿牙,芭蕉分绿与窗纱。”这样清幽淡雅的诗句。你可曾注意到,每当夜深人静时。屋外的另一个世界——昆虫世界。曾在开着一场又一场的演唱会?那声音真动听,正可谓“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有几回闻?”初夏的雨虽“说变就变”。但听着悠悠的雨声,仿佛置身在肖邦的音乐会上。没有一点烦恼。这剩下安静的心和这动听的自然音乐会。使人感觉不到一丝热,反倒有一种心静自然凉的韵味了!

夏天为什么是一个欢声笑语的季节呢?

因为夏天中,有这小朋友们最爱的“六一”儿童节。在庆祝“六一”的时候,那个小朋友不是载歌载舞?不是一起开开心心的渡过这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季节。再初夏时,那个同学不是欢声笑语的一起谈论荷花的芳香,一起谈论鱼的美丽?一起谈论雨的清幽呢?

夏天,是一个充满诗意的季节;夏天,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季节;夏天,是一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季节。

我喜欢的作文11

“妖精七七”是我在《雪漫》这本书里看到的。第一眼看到这个名字,就想起当下的非主流文化。那种睁着大眼睛,嘟着小嘴巴,下巴尖尖的女孩子,那种明明处在明媚朝气的美丽年华里却偏偏要给自己起一个忧伤的网名的女孩子。然而,我错了。现实中的“妖精七七”是一个既阳光活泼又自信倔强的女孩子。

我想我是喜欢她的,以至于自己从前到后仔仔细细认认真真把那篇短短的专访记录反复读了三遍,才把它放回图书馆的书架上。虽然只是文字介绍,但那个一脸阳光、一脸明媚,那个穿着白裙子在夜里一个字一个字写心情的女孩,就那样真实可触地跳动在我的脑海里,仿佛是身边相识多年的老朋友。

同样是女孩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女孩。我想,或许是因为我和她只是在某一点上有点相似,也或许,她就是我想要的另一个自己。如果认识,我想我们会是朋友。

我喜欢的女孩,是向日葵一样明媚阳光乐观向上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勤奋努力认真生活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也会在电视机前哭哭笑笑却又不沉迷于电视剧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有自己的兴趣爱好,真正喜欢去做一件事情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不过分依赖,思想独立、拿得起放得下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开心了就笑,伤心了不闹,真实随性不做作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喜欢旅行喜欢摄影,喜欢读书喜欢写字,能够在经过热闹,路过繁华之后,在每一个如水的夜里和心灵对语的女孩。

闲下来的时候,也去里逛心情,那种惊艳了眼眸的文字总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如初夏的晚风拂过心湖,令人安静。也喜欢写字,曾经也试图着让那些美丽而温柔的字眼在自己的笔尖流淌,却总不能满意,最后只得放弃,然后依然故我。

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独特的个性,我们不必去模仿别人,做自己才是最好。我只不过是也喜欢读书写字的小女子一枚,无名无才,在一处独属于自己的空间里安静罢了。走着自己的路,写着自己的故事,笨拙而零散的用文字记录成长,不为写作而写作,只衷于自己的感情和生活,我之所求,做自己,随性就好。

我喜欢的女孩,有个性有主见有思想的女孩。听香,加油,遇见未知的自己。

我喜欢的作文12

我喜欢植物,尤其是多肉,我家就有几盆多肉,它们形态各异,颜色也不同。有的淡雅,有的浓艳。我最喜欢的是有一次妈妈带回的虹之玉。

我把它放在窗台,经常在花盆里滴些水来滋润它。每每从外面回家,总要好好地瞧瞧它,端详一番。它长得高高的,大约五六厘米,每一株上都有许多叶片,每片叶子都肉肉的充满水分,由于太阳晒得很足,本来青青的叶子变得通红,红得发紫,真像一颗颗汁液饱满的葡萄,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有时,我觉得它无法淋到雨露太委屈,于是,一到下雨天,我们楼下就会出现一个小女孩打着一把粉红色的小伞,带着几盆多肉,给它们淋雨,那就是我。那次,我带着它从大雨中回来,发现虹之玉的两片叶子被雨水打落在土壤里,我心疼极了,把它小心地埋在土里。过了几周,从土里冒出了几个蚂蚁大的小叶片,那叶片小得可爱,泛着透明的光泽,像是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翡翠,我大吃一惊,激动得手舞足蹈,高喊:“妈妈,虹之玉又发芽了!”哈哈,原来多肉是这样繁殖的呀!我心想。不禁为它顽强的生命力感到震撼。

那一次搬家,由于匆忙我没能把它搬走,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我突然想起了它们这么多天一直滴水未沾,非常担心,一定都枯萎了,或者只留下几片叶子了。虽然我知道多肉一段时间不浇水不会死,但两个月也是受不了的,我想象着它们被干渴得样子,甚至觉得它们的生命可能受到了威胁。终于等到周末,我决定赶快赶到了原来的家去“救援”它们。

当我飞奔上楼,见到那几天梦绕魂牵的虹之玉时,竟大吃一惊:它们还是傲然挺立,顽强地伸展着自己的身体,(这里应该再加上一些虹之玉的细节描写)。再看它狭窄的盆里干裂的泥土,我急忙给它们浇水的同时不禁要给它拍手叫好,不禁赞叹它的坚强。

这就是我的虹之玉,一株高颜值的虹之玉,一株坚守自我,在优越的环境中不骄傲,在在艰苦的环境中,也不屈服不放弃的虹之玉。我把它搬回新的家中,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看看虹之玉,就会给我无穷的力量。

我喜欢的作文13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而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各有不同:有人喜欢踢足球,有人喜欢春天,还有人喜欢旅行……而我喜欢的是舅公家的那两条可爱小狗。

记得去年我回奶奶家找舅公的时候,看到两条可爱的小狗。它们长得很像,黄棕色皮毛,水汪汪大眼睛,还有长长的尾巴在半空中摇个不停,好像很喜欢我。我问舅公这两条狗是从哪里来的?舅公告诉我这两条都是流浪狗,被遗弃在草丛,舅公看到就捡回来了。想不到这么可爱的小狗,身世还挺可怜的。再看看它们,这时只是懒洋洋的趴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的,好像在闭目养神。

为了跟它们搞好关系,我去小卖部买了小火腿。回家的路上,远远的看到它俩依旧趴在地上,但我发现,我离它们越近,它们的反应就越大。它们的头四处晃动着,鼻子嗅来嗅去,好像闻到了什么。走近一点,两条狗就往前嗅,并且慢慢的往前爬着走。再走近一点,它们就直接站起来,向我跑过来,似乎已经锁定目标就在我手上。它们跑到我的身边,就不停的往上跳,想一下子把小火腿吃掉。我不得已把小火腿递给了它们,它们吃得非常香。我慢慢抚摸着它们,此刻的我仿佛像一位船长,它们就是我身边的水手,这一刻简直太幸福了!

还有一次,我带着它们出去玩耍,我把小树枝扔出去后让它们去捡,它们就像遇到了猎物掉头就去追。后来我还跟它们玩了许多小游戏,游戏过程中,我随手把垃圾扔到了地上,可这时它们的做法让我佩服不已。它们嗅到了地上的垃圾,并用嘴巴叼起来,昂着头看着我,似乎在说:“朋友,这是你的垃圾,快扔到垃圾桶去吧!”我觉得它们不仅忠诚,而且是大自然的保洁员。

它们贪吃,它们忠诚,它们很爱卫生……不管它们是什么样子的,它们都是我身边的好朋友。我喜欢这两只小狗。

我喜欢的作文14

要是说起我喜欢的小动物,那就“非狗莫属”了!

说到小狗,我就便想起了我家的小卫士——“旺财”。

它的毛发是棕黄色的,一双浓眉大眼,两只圆溜溜的小耳朵,黑色的小三角形的鼻子,还有一张大大的嘴巴,里面有许多颗锋利的牙齿,强健的四肢短而有力。嘴里还时不时地发出“汪汪”的叫声!

它每天三餐都跟我们一样准时吃,不偏食,青菜、饭粒、奶昔、肉,几乎什么都吃。它挺讲卫生的,连“解手”也会到指定的地方去,可有趣啦!

它也很有个性,也很会“变脸”,可以说是“变脸”比“翻书”还快一点都不为过。比如有一次,我不小心踩到它了,它就对我一阵狂叫之后就走开了,临走还放了一个臭屁臭死了!过了会儿,我吃中饭了,它看见我在吃肉排骨,口水直流三千尺,它用一种乞求的眼神看着我,还摇着尾巴,真是的,不愧是“变脸”小王子啊!

它有时很可爱,有时很凶猛。

说它可爱,是因为我每个星期五要回家,它似乎知道,星期五吃了中饭后,就坐在门口,摇着尾巴,等待着我回家,我刚到家,它就跑到我面前“汪汪”地叫着,像在说:“天天,天天,你回来了,我好开心啊!”

它在我的训练之下,还会杂技表演呢!我只要说“趴下!”连说几遍,并用手拍拍地板,它就会趴下。我蹲下来了,把手伸到它的左脚旁边,它就会伸出左脚,把手伸到它的右脚旁边,它就会把右脚伸出来。是个会握手的可爱狗狗!它会的可多了呢,还会空翻,“跳舞”等等,真是多才多艺!

说它凶猛,是因为一天晚上我家来了一名“不速之客”——小偷,“旺财”就立马警戒起来,等小偷一走到门囗,它便从小偷前面蹦出来,对小偷狂叫,这样,小偷还未进屋就被吓跑了。它真是一名称职的“小卫士”。

这就是我家的“旺财”,可惜它已经不在了……

我喜欢的作文15

我喜欢大唐,满纸满纸的文章。醉酒泼墨的瞬间,也是多彩的芬芳;

我喜欢大唐,天生一幅浪迹江湖的模样。尽管浅显,可是骑驴乡间,也多了田园的诗行;

我喜欢大唐,红妆翠袖、,钱塘江边漫步,也能感受淡淡的青草香;

我喜欢大唐,似乎红是当时的色彩。或者就是黄,衬托着厚重,流溢着万里青春的蓬勃向上。

我喜欢大唐,尽管也有金戈铁马,只是不服输的是大唐的骄子,无论怎样的困难,都压抑不住那种拼搏顽强。

李白醉酒,一边赋诗,一边豪饮,把盖世高才化为满腹文章,那些倾倒世人的文笔,成了后人无法企及的山峰。寻寻觅觅之间,仿佛芝兰流芳。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似乎是李白的喝彩,后来变成了大唐的音响。

李白大胆地睁开眼睛,贪婪地吮吸着世间的美好,那些青山、那些碧水、那些桃花、那些瀑布,极其普通的事物,一经李白的手,变成了满纸墨香。

喜欢大唐,喜欢李白,喜欢李白,喜欢大唐。

大唐乘风破浪,李白跋扈飞扬;

大唐诗情画意,李白淋漓酣畅;

李白浓墨重彩,大唐固若金汤;

李白上下求索,长安街上觅酒香,大唐文采风流,一曲霓裳醉昭阳。

喜欢大唐,宋朝和他相比输掉的是武力,没有国防的国家人民最生活没有希望,纸醉金迷固然美好,可是商女的怨曲一遍一遍在耳边流淌。

喜欢大唐,清朝和他相比输掉的是浪漫,拘谨的清朝尽管也曾有过康乾盛世,但是飞起的让人彷徨。

喜欢大唐,明朝显得很惭愧,尤其是读书人,总是在气节上徘徊。唐朝的读书人洒脱,但是颜真卿式的文人,气节比名声更加流芳。

喜欢大唐,那是理想的国度;满枝的桃花,满山的野草,满纸的墨香;

喜欢大唐,文人举杯流觞,世人们踊跃立功边疆,胜作一书生,只想做百夫长;

喜欢大唐,杏花村、酒旗张,还有大大小小的村寨池塘,一些隐居的士人满脸狂狷气,不过早已对渭水河边的姜子牙渴望。

我向往大唐,曾经美丽的神话在脑海中回荡;我爱大唐,那些多彩的画卷,演绎成瑰丽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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