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范本 > 职场职责 > 医院行政例会制度

医院行政例会制度

   来源:学问社    阅读: 1.26W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第一条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不定期举行。院级领导参加,研究布置全院性工作。

医院行政例会制度

第二条 院行政办公会:两周一次。由院长主持,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第三条 院周会原则上每两周一次,星期一下午召开。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护士长、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期工作,布置本期工作。

第四条 职工大会:每年1~2次,由院领导主持,全院职工代表参加,传达上级指示,总结、布置医院工作或布置临时性中心工作,表彰好人好事。

第五条 科主任会: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或医务科长主持,医务科、临床、医技科主任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

第六条 护士长例会:每月一次,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总结、布置护理工作。

第七条 科务会:每月一次,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传达医院各种会议精神,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第八条 门诊例会:每月一次,由门诊部主任主持,所有门诊科室负责人参加,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第九条 行政会议要求:

(一) 做好会前准备。

(二)议题明确,中心突出。

(三)主持人要掌握开会艺术,围绕主题,把握时间,注重实效。

(四)参会者要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开会时集中精力,不讨论与议题无关的内容,将手机调为静音。

(五)建立会议制度,由院办公室考核并做好记载,每季度公开一次,考核情况与奖惩挂钩。

医院领导定期直接听取意见制度

第一条 为密切联系全院干部职工,增进医患沟通,加强民主监督,及时解决干部职工及患者的实际问题,特制定院领导定期直接听取意见制度。

第二条 参加听取意见日领导排序:院长→行政副院长→业务副院长→院长助理(依次轮流值班)

第三条 听取意见日时间安排

每月的十日、二十日的下午设为院领导听取日,工作时间半天(遇法定假日延至假日后

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 接待地点

在负责听取的院领导办公室。

第五条 听取日前期准备工作

听取日前期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在听取日前一天完成。

(一)安排好院领导听取日值班表。值班表由院办每季度排定一次。

(二)及时联系,确保领导到位。院办提前一天通知到人。值班表一经排定,不再随意变动。院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须由本人与其他领导商调或委托院办调整。

(三)准备好听取群众来访登记表。

第六条 听取程序

(一)全院职工、患者及家属均可利用这一时间,采取电话、书面或到领导办公室座谈的方式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院领导听取、了解来访职工、患者及家属反映问题,必要时,通知有关责任科室到场接待处理。

(三)由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与责任科室负责人当场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由接待的院领导向来访群众答复与沟通。涉及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的,要积极引导来访人员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处理。

第七条 交办、督办、反馈、建档

(一)交办。在来访接待中不能当时处理的,由接待的院领导在登记表中批示,提出意见,再由院办向有关承办科室交办,限期办结。登记表原件留存,复印交办。

(二)督办。来访接待日交办的信访案件,由院办负责跟踪督办。

(三)反馈。承办科室应根据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查办,不得推诿、拖延、敷衍,一般要求在一周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参加听取日的院领导汇报。

(四)建档。院领导听取日来访登记表等有关材料由院办保管、归档。

第八条 院领导职责

(一)院领导按时间安排表依次轮流值班接待来访者;

(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待,可由本人与其他领导商调,或告知院办临时调整;

(三)文明接待,做好记录并作出批示。

历史解读
语录名言
演讲稿
书信函
实习
生活经验
节日庆典
教育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