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霸州市武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平名郡小区一期9、14、18号楼及1、2号地下车库工程由我司负责施工建设,并且与贵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我司保证按上述时间节点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并验收完毕,具备入住条件。如因我司项目部原因造成项目延误工期,给贵司带来的`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损失包括回迁户过渡费延期补偿、购房人延期入住补偿)
特此承诺!
承诺人:北京建工海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武平名郡项目经理:
2015年3月13日
工期承诺书
致:
若我单位在 工程项目中,有幸中标,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投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工期达到要求做如下承诺:
一、保证严格按图纸、相关规范施工,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制定施工工期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设备和人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加速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均提前做好工期提速准备,做好思想工作。
五、保证在工期内,安全、保质、高效的完成此次施工任务。
六、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在施工设备进场施工条件完善后,我方定会根据现场需求按时完工。
投标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