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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证明委托书

   来源:学问社    阅读: 1.4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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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国内媒体有关单身女性的报道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单身证明委托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单身证明委托书

  单身证明委托书篇一

广州市民韩女士近日向羊城晚报反映:自己于近日到天河区地税局咨询办理购买一手房缴纳契税事项,结果在办税服务大厅被告知,像韩女士这样的离婚人士,在缴纳契税时,除了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外,还必须提供单身证明、离婚协议书和法院判决书等资料。“我是来缴税的,税局要单身证明和离婚协议书干啥?税局说可以到民政部门开单身证明,民政部门肯给我开吗?”韩女士不解地问。

享契税减半优惠需要证明

3月13日,广州市地税局在通过本报了解到韩女士的疑问后立即作出回应并进行解释:要求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缴纳时提供这些资料,主要是税务部门要以此来判定纳税人能否适用财税【2010】94号文的第一条规定,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据了解,201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即财税【2010】94号文,其中第一条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也就是说,按照这个政策,如果个人离婚后名下无任何房产,之后在购买普通住房、唯一住房时,可以享受契税减半征收优惠;如果购买的这唯一住房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可减按1%税率征收。因此,个人在办理购房契税缴纳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给税务部门,可利于税务部门判定纳税人能否享受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办单身证明窗口立等可取

那么,民政部门是否能为韩女士开出税局所需要的单身证明呢?

羊城晚报记者从越秀区民政局了解到,单身证明目前需要用到的时候颇多,如单身人士买房也要开具单身证明,去登记结婚的人也要先开具单身证明等等;单身证明办理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

记者又从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办理单身证明所具备的条件是:办理者需本人前往,达到国家法定年龄(男22岁,女20岁),未婚、离婚或者丧偶的公民。所需材料包括:办理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初审判决要与生效证明一并提交,终审判决要与初审判决书一并提交。不能亲自前往办理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交公证书、委托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上要写明委托事由及委托人的目前婚姻状况,还要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原件及姓名。

当记者问到办理单身证明需要多长时间时,越秀区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带齐了材料,去到婚姻登记处的办理大厅,在窗口可以即时办理和拿取

  单身证明委托书篇二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婚姻状况: (选择填写:未婚离婚丧偶)

本人因 无法亲自到苏州工业园区婚姻登记处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现委托 替本人办理。

委托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请委托人亲笔用黑色签字笔工整填写此表,不要涂改(打印也可以,但必须亲笔签名)。需要携带的其他材料,请详见公告栏“(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如有疑问拨打咨询电话:67614232

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以下所提供材料均为原件,身份证均为二代身份证,一代身份证不再使用

一、当事人是未婚

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登记表 加盖户口专用章6个月有效期)

二、当事人是离婚

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登记表 加盖户口专用章6个月有效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改为离婚,与户主关系不能是夫妻关系,应改为”非亲属” 。

三、当事人是丧偶

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登记表 加盖户口专用章6个月有效期),死亡证明原件 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四、当事人是已婚

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登记表 加盖户口专用章6个月有效期),结婚证,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五、当事人已死亡,近亲属或有继承关系的人申请出具

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户口底册,关系证明

六、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可以申请出具 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证明,关系证明

七、当事人是军人

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军官证,当事人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

需携带以下材料:

1、受委托人能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的

当事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受委托人不能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的

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书内附带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委托书内容: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目前婚姻状况,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当事人无法亲自前来办理的原因,委托事由(请写明 到苏州工业园区婚姻登记处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委托人亲笔签名,委托日期

注意事项

①一代身份证自20xx年1月1日起无论是否在有效期内均不再使用。

②身份证出现缺角、断裂等损坏情况,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新证。 ③户口薄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④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需写明户籍地址。

⑤提供的同一本户口薄户号要一致。

⑥老式户口薄已不再使用。

⑦户口薄涂改后无派出所盖章确认的不能使用。

⑧乡镇合并及拆迁区域的户口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更新。(更新后户号要一致)

⑨上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已注明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使用,未规定的自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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