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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招生计划四篇

   来源:学问社    阅读: 3.2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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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篇1

一、项目介绍:

【热门】招生计划四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首批重点高校,英语学院是全校最重要和最有影响的学院之一。我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110余人,其中教授、客座教授及兼职教授近30人,70%的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95%以上的教师具有国外留学或进修经历。学院还常年聘请外国专家、外籍教师10余名。语言文学系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王立非、蒋显璟、李平等多位教授、13位博士及2位博士后。近年来语言文学系的科研成果十分丰富。本系教师完成或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教师的众多学术论文、译文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译著、教材等也由国内外著名出版社出版。

1999年开设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目前共招收和结业学员近20xx余人。从20xx年开始设立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苏州教学点。20xx年开始设立珠海教学点。20xx年春季班开始招生。

二、本班特点:知名教授专家集中周末授课,互动式教学、课堂讨论、课程论文撰写等。

三、招生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化方向)

四、培养目标

本课程班依托对外经贸大学优秀的师资、外籍专家以及实力雄厚的科研整体优势,通过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研习,使已达到大学本科水平的外语教育工作者和英语爱好者,在理论视野、知识结构和研究能力等方面基本达到研究生水平,以推动高层次、研究型英语人才队伍的培养。学员在本专业领域内可以掌握坚实的英语语言、文学、文化及英语教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适应我国外语教学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五、招生对象

凡从事大中小学英语教学、英语教育培训咨询机构有关专业的教师、科研人员、从事英语工作的编辑、记者及英语教学研究人员、在部队军事院校从事英语工作的人员等,均适合参加本班的学习。

(注:本科以下学历允许上课,成绩合格者能拿到结业证书;拿到本科学位后能申请硕士学位,申请硕士学位的时限为获得结业证书之日起3年之内)。

六、学习方式、开课时间及授课教师:

1、学制二年,共432学时,在职学习(不脱产)

2、开课时间:限招30人名,额满截止(每周周日上课)

3、授课教师:本课程班课程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学院资深教授、外教或博士承担,部分课程将邀请国内外高校的知名专家学者集中授课。

七、课程设置

共13门课,包括5门学位课和8门必修课。学位课70分及格,必修课60分及格。

学位课:(1)语言学(2)欧美文化(3)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4)政治(5)二外(法/日)

必修课:(1)散文阅读与分析(2)英美文学(3)英美文学作品选读(4)翻译理论与实践(5)西方文论(6)中西文化比较(7)西方文明史(8)英美电影与戏剧

八、论文资格申请:

1、 学员必须修满所规定13门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全国二外统考和本课程校内综合考试。

2、 综合考试内容:语言学、英美文学

3、 报考二外的条件:获取学士学位必须满三年以上并已通过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方可报名参加全国二外统考。

4、 时间安排:二外报考时间:每年3月,二外考试时间:每年5月下旬。

5、 资格审查时间:每年9月第三周办理。

九、证书:

学员修完规定13门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商务英语方向)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符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另行支付)。

十、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

1、 具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

2、 获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3、 通过校内综合考试;

4、 通过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二外全国统考;

5、 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一篇;

6、 通过研究生部资格审查方可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

7、 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并取得院、校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通过。

十一、费用:两年学费22000元,教材费自理。申硕的相关费用根据当年标准另行支付。教材费自理。

注:报名所需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

招生计划 篇2

  一、报考条件

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符合20xx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类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xx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xx]24号)执行。

  二、招生计划

20xx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科、理科,按综合分类别编列。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专业考试

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联考),二是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

(一)联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联考。

1.美术类专业联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300分)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联考。

本科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民族传统技艺、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

其中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本科专业,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和影视动画等专科专业,是否按美术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2.音乐类专业联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听音15分,视唱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考。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录音技术与艺术。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是否按音乐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3.舞蹈类专业联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联考。

本科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4.专业考试安排

⑴缴费办法

20xx年12月16日至19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通过“河北建行—缴费平台”,“河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栏目,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美术100元,音乐、舞蹈20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

⑵下载《准考证》

美术类考生20xx年12月21日至23日,音乐类、舞蹈类考生20xx年1月3日至6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⑶考试时间、地点

美术类:20xx年12月24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写和素描。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音乐类、舞蹈类:20xx年1月7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考试,音乐类考生的其他考试项目和舞蹈类考生所有考试项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⑷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二)校考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除外,下同)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联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经我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组织校考。其中我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须在我省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2.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院校若有专业要求,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校考,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联考。

3.对于我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绩的,须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4.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院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按教育部规定,考试时间从20xx年2月1日开始。

5.如果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6.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三)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联考类别涉及到的,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省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河北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鼓励录取时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2.院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联考涉及到的,须在相应类别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基础上采用院校校考成绩;对于我省联考涉及不到的,直接采用院校校考成绩。

3.20xx年1月14日前公布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20xx年1月21日前公布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届时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联考成绩。为增加考生考试成绩的区分度,20xx年我省继续将艺术联考的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4.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院校负责通知考生。

5.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联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四、文化考试

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艺术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五、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进行。

(一)艺术类校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对在我省未列分省计划的院校,由院校自行组织二志愿征集;对在我省列有分省计划的院校,由我省统一组织二志愿征集。

(二)艺术类联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六、录取

(一)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相应专业考试合格。

(二)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规定自行划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投档规则

1.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

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国家规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录取规则与我省投档规则不同的,投档比例可不受招生计划120%的限制。

录取规则由招生院校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后,招生院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为院校确定的控制线),全部投档给考生报考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其中报考我省联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

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河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处理:

(一)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二)对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其他

(一)编导类、播音主持类、表演类、书法学、体育舞蹈、健美操等专业(方向),我省不统一组织专业联考,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校考,招生简章由招生院校公布。

(二)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联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xx年11月

招生计划 篇3

今年,深职院自主招生计划580人,招生专业15个。面向普高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540人,涵盖文科、理科、美术和音乐四类。其中,文科类专业为法律事务、旅游管理、商务英语和商务日语等4个;理科类专业为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出版和给排水工程技术等5个;文理兼招专业为风景园林设计、眼视光技术和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等3个;美术类专业为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音乐类专业为音乐表演。

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40人,招生专业为计算机应用技术,学制为3年。校方提醒,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与中职就读专业属于同一专业大类,如专业大类不符,审核将不予通过。

普高文理类专业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不再组织笔试。如果未参加1月8日学考的考生,将无法报考该校文理科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2个普高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首次采用网测形式,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未参加网测或网测不合格者,不能录取。网测成绩不计入总分。其他文理类及艺术类专业继续采用面试形式。

校方特别提醒考生,拟报考以上2个网测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该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获得该校的招生报考资格后,须在2月28日至3月2日在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上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并按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参加测试。网测时间安排在3月4日下午至5日。从2月18日开始,考生可进入深职院招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据悉,深职院在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评价排名中多次名列榜首,被誉为“高职旗舰”。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此次自主招生的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5个专业,均为紧密契合深圳产业发展的热门专业。

招生计划 篇4

一、指导思想

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xx]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2、暂住户口证;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

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100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xx年6月29日——7月15日。补录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日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

(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3)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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