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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合同范文9篇

   来源:学问社    阅读: 2.1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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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转让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转让合同范文9篇

公司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

一、 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公司的所属位于惠州大亚湾中心北区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西区上田用地面积4408平方米,西区上田用地面积5630平方米的土地,以上3块土地已办理好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 、公司借出资金2750万元整,分别为大亚湾某公司借款20000万元,大亚湾某公司借款700万元,大亚湾建委借款50万元。

二、转让公司债权债务,经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自行处理,(但需要甲方协助的事宜,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处理。)

三、转让公司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 万元整,本合同签定后七天内乙方应将人民币_______ 万元整付至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帐号内,(该款为甲、乙双方共管)。甲方办理转让公司报批手续完毕后,乙方应即付人民币_______ 万元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指定帐号内。余款在办理转让公司·法人变更手续完毕后付清给甲方。

四、甲方乙方办理好公司法人变更手续完毕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其经办人员在清单上盖单、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经由甲方负担。

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公司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 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 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3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 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 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 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 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公司转让合同 篇3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余价款在 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内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陈述保证承诺:

第六条 交接验收:甲、乙双方应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费用负担: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通知: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博兴县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公司转让合同 篇4

受让方: (下称甲方) 转让方:(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元。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七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交接验收

在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

第五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15日后,未及时交付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每天支付1%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内不交付设备,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签订合20天内未支付设备款的,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交付资产中,如因乙方的过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第七条 合同生效、其它事项: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2份(传真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争议解决:

5、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司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办代理人: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办代理人:

货运站(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 ,由甲方合伙合资经 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划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由甲方合伙合资经营远大货运站,所有财产折价为贰拾壹万元正(210000元),占股权100%,现甲方愿意将其合营公司的股权 %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划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 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在签订本协议书前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有利益、纠纷由甲方负全责。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需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划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划定承担责任。

2、因为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峻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需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前提: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 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公司转让合同 篇6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乙称):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该公司账面价值XXXXX万元,评估价值XXXX元,涉及土地XXXX平方米,涉及职工安置XXXXX人,涉及银行债权XXXXXX元。该公司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四、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

五、土地使用权使用方式

本合同公司坐落场所的土地性质为,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

六、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转让价款为人X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指定的XXXXXXXXX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XXXXXX次,分别在XXXXX付清。

七、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八、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九、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XXXXXXX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XXXXX所在地人X法院起诉)。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X币(大写)XXXX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XXXXX%,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二、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XXXXXX负责,于XXXXX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XXXXXXXXXXX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产权交易中心凭交易合同及《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五、其他

本合同共XXXXX页,附件XXXX件(共XXX页)。一式XXXXX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XX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XXXX年XXXX月XXXX日

公司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

受让方:

鉴于甲方转让(下简称公司),甲、乙双方已于20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签订“公司转让协议”,甲、乙双方实际履行了有关公司的交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收购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公司转让的价格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 元)人民币。转让手续包含:公司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劳务分包资质(水暖电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待甲方将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余款80000元支付给甲方(20xx年11月23日已预付甲方20xx0元)。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公司所发生的一切 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甲方收到乙方全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因甲方前期通过00000入围保证金,如该项保证金退还至法人代表更名后,乙方收到款后三个工作日转给甲方。

第四条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

1、双方签订《公司转让协议》;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劳务分包资质;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转让合同 篇8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以下简乙称):

身份证: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万元,该公司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债权、债务处理

1、因甲方转让自**年**月**号起,之前公司遗留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一次性付清。**年年检费用甲方付。 伍、税费负担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年**月**号前所有明形隐形税务由甲方承担,**年**月**号后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乙方在受转让后,自**年**月**号起,之前所有债务、应缴纳的税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因未经过公证,甲方说自**年**月**号前公司是零报税,之后如出现债券债务税务问题,合同视为无效,甲方返还给乙方**元整。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公司转让合同 篇9

编号: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乙称):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 ,该公司账面价值 万元,评估价值 元,涉及土地 平方米,涉及职工安置 人,涉及银行债权 元。该公司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四、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

五、土地使用权使用方式

本合同公司坐落场所的土地性质为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

六、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约定在 内,乙方 (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指定的 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 为保证条件,分 次,分别在 付清。

七、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八、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九、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①依法向 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二、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 负责,于 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产权交易中心凭交易合同及《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五、其他

本合同共 页,附件 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 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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