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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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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如下,申请时间2017年7月11日起,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7月20日起。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烟台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

  烟台市司法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烟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办法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在我市参加考试的,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请按照司法部公告办理申请事宜。

在我市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选择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现场审核

已按期进行网上申请的人员,应于2017年7月20日至25日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烟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1、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信息有变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审核机关对以上材料原件审验拍照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烟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0535)6660724。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政法大楼4楼416室)。公交路线:考生可乘44、46、58、73、80路公交车,至中级人民法院站下车。

烟台市司法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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