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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安徽庐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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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安徽庐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示

 2017上半年安徽庐江中小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合肥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我县在规定时间内,本着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对本次网上申请各类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了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严格体检。经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初中教师资格10人,小学教师资格32人,幼儿园教师资格11人。

初中教师资格(10人)

数学(4人):夏勇、芮丽、夏玲、王娇

英语(3人):金莹、安亚芬、汤扬扬

美术(2人):周欣欣、叶旭红

信息技术(1人):佘云波

小学教师资格(32人)

语文(12人):陈楚蕾、李阿慧、汪莹、李蕾、赵敏、徐静娟、唐秋霞、吴凤仪、王皓、王星星、李俊杰、吴天雁

数学(9人):李婷、江远、金璐、徐济荣、吴华清、王露、王娜、俞青云、谢瑾

英语(5人):许慧云、王亚萍、马钰斐、黄丹丹、孙小琴

美术(5人):李俊、吴铮、张芳芳、罗茜茜、杨益

科学(1人):王雷

幼儿园教师资格(11人)

赵珍、徐敏、夏晓春、朱芙蓉、邢钟、龙佩雲、宋佳佳、朱莉、赵娟、马慧、赵惠惠

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7月19日—7月23日),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51—87338900、82563536

请经公示且无异议的申请者,于7月25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庐城镇黄山北路)一楼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书面委托书、本人的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庐江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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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提交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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