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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省高考录取地方专项计划介绍

   来源:学问社    阅读: 1.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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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省高考录取地方专项计划已经公布,下面本站小编为同学们整理河南省高考录取地方专项计划全文,希望对同学们高考择校填志愿有所帮助!

2016年河南省高考录取地方专项计划介绍

  一、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2.已参加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

  二、申请办法:

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网址:),进入“照顾条件申请”页面,申请“专项计划”资格。网上申请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9:00 --29日17:00。

  三、招生学校和招生规模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学校为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属高校,招生规模不低于2016年本校本科一批招生总计划的3%,有关高校必须足额安排招生计划。

  四、招生办法和录取安排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之前。地方专项计划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具体投档和录取等工作按照省招办的安排进行。

  五、关于“农村”户籍地区范围的界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4〕83号,2014年11月4日发)规定:“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今年我省高考报名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采集了考生户籍代码信息,考生户籍代码由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代码两部分共15位代码组成。其中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111 表示主城区、112 表示城乡结合区、121 表示镇中心区、122 表示镇乡结合区、123 表示特殊区域、210 表示乡中心区、220 表示村庄。

结合河南农业大省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际,我省将城乡分类代码中除“111主城区”以外的区域,作为审核专项计划中的“农村”户籍的.区域范围。

“地方专项计划”均要求考生及家长户籍地为“农村”,对报名时信息采集的考生类别为“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的申请者,系统将提出警告信息。若各级层层审核通过,最终经省招办复审认可,则系统自动将考生类别认定为相应的“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因考生本人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审核程序

1.考生在网上申请后,县(市、区)招办下载打印《河南省2016年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同时提交本人及父亲或母亲的户口薄。如申请人无法提供父(母) 户口薄,需要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薄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证明材料原件连同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经班主任审查,确认与中学学籍表和学籍库信息一致并签字,由校长审核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报县(市、区)招办审核。

2.县(市、区)招办根据考生网上申请的专项计划类别,对中学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为确保学籍信息审核无误且与考生高考报名相关信息一致,县(市、区)招办要会同学籍管理部门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父母工作单位及户籍地等信息进行复核,确保高考报名库与学籍库相关信息一致。县(市、区)招办审核后,审核人和招办主任在《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粘贴在《审核表》的背面,原件退回考生。

3.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县(市、区)招办将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的《审核表》报上级招办。

省辖市招办依据县级招办上报的电子版《审核表》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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